2010-11-01 14:46
劉先生說,他在2010年6月,訂購了一個二手公寓單位,已經支付10%首期錢及律師費,不過,至今仍在等待發展商的“轉名批准”。
其代表律師及他不斷跟進,撥電到發展商辦公室至少已有一個月時間,可是,情況並沒有改善,每次打電話過去,辦公室的一名助理總是說電腦系統有問題,聯絡經理時,她還沒有問說是甚麼問題,就馬上說還在等待他們的代表律師進行文件處理,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。
當他打電話到發展商的律師樓,又是同樣的說詞,他們在等待發展商的指示。
“對於這些形同官僚的處理問題方式,以及他們的工作態度,我真的很失望,請問可以採取哪些步驟?”
答:劉先生購買的轉手單位,如果已有個別分層地契,並不需要向發展商尋求批准,除非是租賃契約的單位,在為產業單位辦理轉名手續申請時,律師需向州政府或土地局提出批准申請。
假如還沒有分層地契,需尋求發展商發信批准即可,沒有所謂的批准轉移分層地契手續這一環節。
劉先生向發展商跟進、詢問進展,只是口頭其實並不足夠,最好是採用白紙黑字的書面形式,每一次的詢問也要他們簽收做為跟進紀錄。
不過,為劉先生負責買賣合約的律師相信會更清楚整個交易的情況,因此,劉先生也可以向律師樓跟進,在轉手市場進行產業買賣,一般需在3個月期限內完成,另加一個月寬限期,惟買方需支付賣方利息,在期限內完成交易是重要的環節,以節省利息開銷。
假如是租賃契約單位的買賣,需尋求州政府或土地局的批准,3個月的期限是在取得批准後開始計算,這是租賃地契產業與永久地契產業買賣不同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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